院发〔2018〕1号
根据《正规买球APP排行十佳平台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试行)》(党发〔2017〕6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关于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如下:
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制度是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要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在学院党政职权范围内具有最高决策权。
2、会议成员由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等组成,有涉及教学科研的重要问题提出时,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院长并党委书记商定。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或根据议题由院长主持。
3、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会议采取议题制。议题经各主管领导提出,由院长确定。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有关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
4、凡涉及学院的重要问题必须经过会议集体讨论,由院长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要问题分歧较大时,应向校领导报告。
5、会议议程应该包括:
(1)研究讨论本单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研究本单位意识形态问题;
(2)讨论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总结。讨论决定学院所属教学、科研、行政组织负责人的任免;
(3)讨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出国交流进修培训等事宜;
(4)研究本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5)讨论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及学生工作;
(6)根据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研究讨论对经费、资金的管理工作;
(7)听取分管教学科研等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进行督促检查;
(8)讨论并决定学院学术委员会等业务组织的人员组成;
(9)研究落实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